遇到有关部门征用财物,有什么义务? 为应对突发事件,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能会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如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但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同时,征用财产也不是无偿的,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权利人有权获得补偿。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