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睿思.
律师

慈善组织“管理费”问题近期网上舆论颇有争议,很多人对于慈善组织从捐款中扣除部分作为管理费用的行为表示不解。那么,慈善组织“管理费”该怎么收?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是指慈善组织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为保证本组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必要费用,慈善组织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应严格遵循必要、节约的原则。 根据慈善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因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其活动支出及管理费用均应当遵守上述法律规定,还应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2020-04-14 19: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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