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传单、宣传资料也算合同内容-买房的时候,商家关于面积配套之类的宣传算是合同内容的,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邀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要约。